人和房子是讲缘分的(关于买卖房子的事)

熬白了曾经一头的秀发,累弯的也曾挺拔的脊梁,终于可以不工作了,可以躺平拿着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的退休金,终于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,终于可以不做不想做的事情了。拿到退休证的那一刻,长期自我约束的心,瞬间得到了释放,仿佛推翻了压在身上的工作、生活的大山,有种被″解放″的感觉。乘着兴奋的东风,开了个家族会议,会议研究决定,把我现在的房子交给女儿,我搬回老家回迁的房子养老。

上世纪70年代,恢复高考制度,我因此幸运地成为一名受益者,离开了晴天一身灰,雨天一身泥的农村。转眼已经过去了45年,我就象一只候鸟,走过了人生的少、青、中年,随着老年期的来临,我又飞回到了出生的地方。

得知我要回家乡养老,姐、妹家十分的高兴,帮我忙里忙分,四时八节,做六七八个家常菜,邀在一起叙叙旧,畅想未来,真的有快乐似神仙的感觉。出门时,经常会遇见记得的和已忘记的儿时玩伴,同学,长辈,或根本不认识的,微笑的点个头或打声招呼,十分的亲切,感觉自己就生活在理想中的和谐社会中。

回到家乡居住大约有小月把吧?傍晚,我刚准备去门前的中央公园遛弯,妹妹拎着几斤还带着泥土芬芳的新花生来了,问我:”哥,你退休了代人打官司要不要律师费?″

我一听,就知道是家乡有人想找我有事了。我说:”不要。″

小妹说出了事情的原委。

原来,我的一个小学盛萍同班同学,把回迁分得的一套90平方(农村回迁房当时按套内面积计算)房子,以45万元卖给了妹妹的大姑子王群了。买卖合同上写的买卖标的物是一套房子。现在房产证发下来了,上面写的是建筑面积105平方。现在卖房人盛萍以房子增加了15平方,要求买家王群支付这增加的15平方房款计7万5千元。

买房人自然不同意,双方多次协商无果,准备去法院打官司,可一去咨询打官司还要交诉讼费,请律师又要支付一笔钱。所以双方协商一致来找我这个退休的法官了。

我知道,家乡刚刚划为城市居民不到三年,虽然拆迁了,并不象网上传了,一拆就富,许多人家还是在温饱线上挣扎。回到家乡,总得为乡里乡亲发挥着余热吧?为他们省点是点。于是,我就愉快地答应了下来。在我的一再要求下,小妹拎着我给的伴手礼,笑丝丝的回家了。

第二天傍晚,晚霞映红了半边天。小妹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小区的一家简装的土菜馆里,刚一坐定,双方就争先恐后的发言。

我先安慰了大家的情绪,让卖方先陈述自己的诉求。

盛萍第一句话就是卖这房子亏死了,二年半时间,房价已涨了1万2一平方了。卖房时当时讲是90平方,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是105平方,我不讲按1万2一平补我15平方钱,最起码得按当时卖的价格5千一平,补我7万5千元。

王群随后反讦盛萍道:″话不能这么讲,我当时45万不买你房子,去买茅台股票,当时只有2百2一股,现在1千6一股,我至少翻了7倍。再说了,你拿着我买你房子的钱,花三十万给儿子买了奔驰车,付了彩礼钱,很快就娶了媳妇,现在孙子都满地跑了你怎不讲?再说了,合同上明确写的是1套房子,和面积无关,我干嘛要再付15平方的钱?″

我接过王群的话:″你玩股票赢了还是亏了?″

″一开始赢了二十万,现在倒亏了二十多万。″王群一脸的懊悔:″等回了本,再不玩了。”

等双方陈述完毕后,我大致清楚了双方的各自要求。我首先肯定了双方要求从情理上都有着合理性。然后我从双方签订的有效买卖合同条款,结合《合同法》有关条款,从法律层面点明了这件事的是非屈直。我认为买方王群的主张更易得到法律的支持。盛萍一听这话,急得脸涨得通红,刚要张口反驳我,我示意道:”你先听我说完啊。″我转而对着面带笑容的王群说道:″你们两家遇到一起买卖房子,是前世修来的缘份。考虑到王群爱人生病需要不扉的金钱,我建议你们等房产证下来过了二年再去办过户手续,这样,可以节约2%的过户费,你这省下来的钱呢,给盛萍爱人看病,你看可行?″

王群瞬间没了笑容:″那我不还是等于给了15平方钱吗?″

我笑着说道:″这只是合理避的税钱。″

上过高中的小妹在边上听明白了意思,拉了拉王群的衣角,小声地给大姑子解释这其中的奥妙。

王群明白意思后,表态说:″那行吧,不过我有一个担心,″王群望了望盛萍,继续说道:″遇二年后去过戸,她又节外生枝怎办?″

盛萍接过话说道:″听了老同学讲得道理。要不是我家当家的生大病,我也不会要这个钱了。你放心,我说话算数。″

我看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,便作了最后发言:″为避免时间长了,大家忘记了,还是立个字据吧。″

小妹让服务员拿来了纸和笔,我迅速起草了一份协议,双方愉快地在上面签了字。

华灯初放,服务员端上了热腾腾的饭菜,在老同学的一再相劝下,极少沾酒的我,举起了酒杯。

我为盛萍卖房子与买房子的投资人产生的近半年的纠纷,得到双赢的圆满平和解决,在老家传开了。另一个已故的同学的儿子小强也因为卖房子过户时产生了纠纷,小强开口就要18万,买房子王萍同意给15万,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,双方找到了我。我大致探明了双方的底线,上网查了下当前市房产局公布的小区基准单价。约定了坐下来谈判的时间,为了确保买卖双方达成了共识,我特意把小强当兵时的班长,时任社居委负责人的孙书记请来参与调解。双方座订后,没想到,原先报价18万的小强,坐地起价把价格提高到了20万,还必须一周内一次性付清,逾期,一周加价一万。

看着小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气势,我立即中止了调解。

一个月后,双方诉讼到了法院,法律判断小强败诉。小强不服,上诉至中院,中院维持原判。

中院判决后,小强打电话找我,让我找买房人王萍谈谈,他现在同意只要15万元了。

我笑了笑:″法院都判了,还找我干嘛呢?″

很快王萍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,小强乖乖地去房产局将房子过了户。

事后,我给小强算了笔,法院判王萍仅需补给小强房款7.8万元,扣除律师费、诉讼费到4.5万元,仅得到3.3万元,里外亏了十几万。″

这二个典型案例,给回迁小区的买卖房纠纷,具有一定的参照意义,一年左右的时间吧,小区再没听说有买卖房子产生的纠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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